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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在服刑期间,公积金账户的利息能否同时提取?
时间:2026-07-10 11:32
职工服刑期间公积金账户利息提取说明
职工服刑期间,公积金账户利息可随本金一并提取,不单独拆分提取,能否提取核心取决于劳动关系状态,具体规则如下:
一、核心规则
账户计息规则
职工服刑后,单位会依规封存公积金账户、停止缴存,但账户正常累计计息,账户内本金、产生的利息均归属职工个人合法财产,不会清零、没收。
提取权限区分
情形 1:服刑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(最常见,如被开除、解除劳动合同)
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,可一次性全额提取账户本息总和,同时注销公积金账户,利息随本金同步全额取出,无单独提取利息的限制。服刑期间可由家属、受托人凭法院判决书、劳动关系终止证明、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代办提取。
情形 2:服刑但未终止劳动关系(极少情况)
账户仅封存、正常计息,但暂不满足提取条件,无法提取本金及利息,需待后续满足购房、退休、离职等法定提取条件后,再一并提取本息。
二、关键依据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及各地公积金提取细则,服刑人员提取公积金为本息一次性结清模式,不存在单独提取利息的业务情形,利息随本金整体处置。,
来源:AI